荆建协〔2024〕01号
关于评选荆门市2023年度建筑业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荆门市2023年度建筑业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激励和引导广大会员企业争先创优,树立建筑工程精细化施工,业绩突出、履职尽责的管理榜样,鼓励和培养更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基层技术人才,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 2023年度建筑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守合同重信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年内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及其他造成的不良行为影响;本年度施工或监理的项目申报过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项(注明已申报工程名称);经济效益居本地区行业前列。
(二)优秀企业经理(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二年以上,在本单位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本单位员工的拥护;企业信誉良好,经营效果显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全市前列,申报前两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三)优秀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工期均得到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的认可;本年度施工或监理的项目申报过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奖项(注明已申报工程名称);近两年所承建或监理工程未发生工程建设责任事故;年内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纠纷及其他造成的不良行为影响。(注:每单位限报一人)
(四)优秀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建筑八大员、监理员、造价员、岗位技能人员等)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在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年内未受到公司处罚及其他造成不良行为影响。(注:每单位限报一人)
二、评选要求
申报先进企业及个人由企业自我推荐并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份,县、市、区企业申报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建筑业协会,荆门中心城区企业直接报市建筑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审定。
凡逾期未申报先进材料的,不得列入参评名单;未参评市级先进的,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以上先进对象。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318090
附件:1、关于评选荆门市2023年度建筑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2、荆门市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
3、荆门市优秀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4、荆门市优秀工程建设技术人员申报表
荆门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月2日